維修工程員(車輛維修)
1. 高中職(含)以上汽車修護、動力機械、電機、電子相關科系畢。
2. 具汽車修護技術士證照者尤佳。
大客車及曳引車、板架、電氣裝置、制動裝置、汽車空調設備、引擎、底盤等維修保養相關作業
場區機電設備檢測維修。
工作待遇:
正式任用:月薪NT$38,000~ NT$39,000。
即日起至額滿為止。
桃園
陳小姐
分機:32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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